生活垃圾處理可劃分三種方式,即經過生活垃圾撕碎機回收利用、焚燒處理與填埋處理。回收利用又可劃分為三種方式:一是保持其原有使用功能的直接回收利用,例如將啤酒瓶等經過清洗后重新作為啤酒瓶使用;二是使用生活垃圾撕碎機進行粉碎后,不再保持其原有的形態(tài)和使用性能,但還保持利用其材料的基本性能,如廢金屬回收利用、廢紙再生、玻璃再生等;三是不再保持其原有的形態(tài)、使用性能和材料的基本性能,但還保持利用其部分分子特性等, 如生物質垃圾的好氧堆肥、厭氧發(fā)酵等。
垃圾管理戰(zhàn)略或者說垃圾處理方式的選擇原則是:首先是盡可能避免產生垃圾,產生垃圾后盡可能進行回收利 用,其中包括盡可能對可生物降解的有機物進行堆肥處理或厭氧消化處理;其次是 盡可能對可燃物進行焚燒處理并進行余熱利用;對不能進行其他處理的垃圾進行填埋處理。這里“盡可能”的含義就是以經濟條件許可為前提,具體地說要考慮市場需求與成本;回收利用后的剩余垃圾處理主要有衛(wèi)生填埋、焚燒處理兩種方 式。我國生活垃圾管理的原則是“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這與垃圾管理戰(zhàn)略的精神是一致的。